什么是著作版权?著作版权又称《版权登记》
1、版权又称为著作权,根据自愿原则,对下列作品进行著作权登记:软件著作权;文字作品;口述作品;音乐、戏剧、曲艺、舞蹈、杂技艺术作品;美术、建筑作品;摄影作品;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;工程设计图、产品设计图、地图、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;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。 此外还受理其他与著作权有关事项的登记;各类作品(计算机软件除外)授权事项登记;录音、录像制品登记;其他与著作权有关的受国家版权局的指定,中心进行的登记等。
2、 出版境外音像制品合同登记:
受国家版权局的委托,音像出版单位出版境外音像制品,包括以录音带、录像带、激光唱盘、激光视盘及其他音像制品形式的出版合同,报中心认证登记。
3、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。
4、提供与各项登记有关的服务;
提供与各项登记有关的咨询服务;代为起草与各项登记有关的文书,联系与登记有关的事务等。
著作权登记收费项目已经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,中心按照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著作权自愿登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》规定收费。
著作权登记分为那些类别:
版权登记涉及著作权法第三条所列的作品:
1、文字作品;
2、口述作品;
3、美术摄影作品;
4、影视作品;
5、音乐作品;
6、录像作品;
7、工程和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。
版权登记还包括以下列形式:
1、创作的文学、艺术;
2、自然科学;
3、社会科学;
4、工程技术等作品。
著作权登记流程
提交作品——版权委托书——提交(营业执照复印件、身份证复印件)——交费——受理——审查——证书(三十个工作日 )
著作权登记所需材料
1、申请作品登记应当提交的文件包括:身份证明和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(如: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、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、样本等)。
2、其他著作权人还应出示表明著作权人身份的证明(如继承人应出示继承人身份证明;委托作品的委托人应出示委托合同)。
3、专有权所有人应出示其享有专有权的合同。
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内容:
1.作品登记表(一式两份)
2.作品登记申请书
3.版权代理委托书
4.权利保证书
5.作品创作说明书
6.公司法人需提交材料:
营业执照复印件(A4);
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(A4);
非法人单位:身份证复印件(A4);
登记作品复印件、权利归属证明(或协议书);
美术作品登记应提交155*115(mm)作品复印件一式二份;
计算机软件登记材料;
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;
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、专有许可合同登记申请表;
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变更或补充登记申请表。